2005年2月22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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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角要还八百元 信用卡掉入陷阱
晓何

  春节过完了,信用卡用户也要为节日期间的大刷特刷“买单”了。据了解,银行在这几天将迎来一个信用卡的还款高峰。千万别小看了还款这个小环节,稍不留神,您将可能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因为,信用卡在给消费者带来“刷”的快感的同时,也潜藏着延期还款全额计息的陷阱。

  案件回放:少还0.24元被罚息853元

  工商银行国际信用卡的用户张先生(化名),2004年12月用工行的信用卡刷卡消费39771.52元,由于记错了还款额,他在1月25日的到期还款日之前分多次共计还款39771.28元,少还了0.24元(事后才发现)。但就是这区区0.24元,工商银行在他1月份的账单里记账两笔共计853元的利息,利息是所欠金额的355416.67%!
  张先生从网上查到账单后,立即致电工商银行95588,得到的答复是最新的国际信用卡章程已将原来只对欠款部分收取利息改为对消费款全部从消费发生日起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也就是说他那39771.28元虽然早已按时还了,但仍然被收取了高额利息。按照工商银行的逻辑,差一分钱没还就等于所有的钱没还。

  客户质疑:是不是超级霸王条款

  张先生对自己的遭遇自然是很生气,认为这是超级霸王条款。其实有张先生这样遭遇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银行对此也是振振有辞,认为自己罚息罚得有凭有据。几乎所有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中都有这样的条款:“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非现金交易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为免息还款期。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款项,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否则,自甲方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甲方按月计收复利。”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松奇没有正面回答这是不是银行的霸王条款,但他认为银行这种计息方式“有点不合适”,银行应该按照持卡人未偿还部分的透支额计息。王松奇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银行的改革,银行应该与客户在谈判的基础上签订双方都认可的协议。

  专家支招:如何避免掉进还款陷阱

  据记者了解,目前银行对持卡人到期还款日未全额还款的计息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持卡人在还款日到期之前,已还款额高于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部分(一般为透支额的10%),可享用“免息午餐”,持卡人仅需支付未偿还款额的透支利息。
  二是截至还款日,持卡人虽以高于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还款,但只要其没有全额还款,就需支付透支使用银行款项全额的利息,即已还款的部分仍需要支付透支利息。
  但是,由于目前银行普遍不提醒计息方式,所以消费者尤其要提高警惕,一定要清楚所持卡银行的还款计息方式。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四个办法避免遭受损失:首先,明确所持卡银行的还款计息方式;二是在信用卡还款之前通过ATM机、电话银行或者网上银行等查清所欠确切金额。三是提前在信用卡中存入一些现金,做补缺之用,但这些现金是不计息的;四是建立一个与信用卡相匹配的储蓄账户,让银行自动去划款,就省了每次还款的麻烦。(晓何)